科技券 目標 「科技券」於2016年11月推出,旨在支援本地企業/機構使用科技服務和方案,以提高生產力或將業務流程升級轉型。 申請資格 申請科技券資助的本地企業/機構,必須符合以下要求- (a)(i) 根據《商業登記條例》(第310章)在香港登記;或 (a)(ii) 根據《公司條例》(第622章)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;或 (a)(iii) 根據有關條例在香港成立的法定機構; (b) 並非本港上市公司,亦並非政府資助機構或任何政府資助機構的附屬公司; 政府資助機構指接受政府經常資助的機構。有關資助用作支付這些機構為公眾提供服務的運作開支。經常資助可能佔有關機構收入的很大部分,或僅屬小額的供款╱贊助,在有關機構的總收入中佔一個很小的比例。 (c) 及在提交申請時在本港有實質業務運作,而該業務須與申請項目相關。 計劃特點 以3(政府):1(企業/機構)配對模式為項目提供資助。 每家企業/機構累計資助上限:60萬港元。 每家企業/機構最多可獲批6個項目。 申請 「科技券」全年接受申請。企業/機構應先透過科技券計劃管理系統登記為用戶,然後透過系統提交申請書。申請者如在上述系統提交申請時遇到困難而需要協助,可聯絡創新科技署。提交前請先閱讀下列文件。 簡介單張 科技券簡報 申請指南 申請所須文件清單 已填妥的申請表格樣本 (香港生產力促進局「中小企資援組」填Form好幫手免費諮詢服務) 評審 創新科技署收到申請書後,會查核其資格及作初步評估。如有需要,創新科技署會要求申請者作出澄清或提交補充資料。合資格的申請將由科技券計劃委員會予以考慮,不合資格的則會退回給申請者。獲委員會支持的申請,將提交予創新科技署署長審批撥款。 常見問題 我應該如何申請? 你可透過科技券計劃管理系統提交申請。申請者如在上述系統提交申請時遇到困難而需要協助,可聯絡創新科技署。 (香港生產力促進局「中小企資援組」填Form好幫手免費諮詢服務) 我可否同時間向科技券提交多於一份申請書? 你只能在同一時間提交一份科技券申請。申請者完成較早前獲批的項目及提交項目最終報告後,方可提交新申請。 哪類型的項目可以得到科技券的資助? 科技券向使用科技服務和方案的項目提供資助,以助申請者提高生產力或將業務流程升級轉型。科技券涵蓋的典型科技服務及/或方案列表載於《申請指南》的附件二。申請者可提出其他能達到科技券目標的科技服務及方案。我們會按個別情況考慮有關申請。申請者運用項目成果的方式,應對其在香港的業務運作有直接影響。